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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机械设备承包规范

发布时间:2023-04-11 点击:84次

大型机械施工的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实现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确保宁启复线电化改造工程“平安宁启”、“精品宁启”、“和谐宁启”目标的实现。

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指大型施工机械包含:

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

架桥机,提梁机,运梁车,移动模板,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架垂直提升设备,其它起重机等。

2、轨道运行设备:

长轨铺轨机、运输车,捣固机,运碴车,配碴车,稳定车,钢轨打磨车,钢轨闪光对焊车,重型轨道车,恒张力作业车,电化架线车,接触网冷滑试验车,电化立杆车等。

3、其它大型设备:

重型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平地机,摊铺机,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搅拌机,发电机组等。

四、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目标:

以人为本,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两杜绝一减少”目标。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一般D类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减少因大型施工机械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二、职责:

1、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

2、加强对大型机械的组织领导工作,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台帐,落实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岗位责任制,制订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控制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3、负责施工机械进场前的验收工作,各类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报告资料齐全。

4、建立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和动态管理档案,对大型机械的购置、安装、检验、维修、保养、拆卸等详细情况要明确记录。

第三章安全管理

一、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施工单位应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技术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机械使用的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等。

2、施工单位要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合格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出厂前的静载试验报告,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及要求,使用许可证明文件,定期检验和自检记录,主机及附属设备、安全附件的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大型机械设备在进场前,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备的大型设备管理台帐和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大型设备的安全质量管理包保责任展开表。管理台帐包括设备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性能指标、设备状况、进场时间、操作人员等。安全管理包保要每一台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的每一台大型机械都要落实到项目部领导和工班的具体职工。设备管理台帐和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的大型设备的安全质量管理包保责任人名单要在设备进场前报监理单位审核,报宁启指挥部核备。

4、大型施工机械要有设备状态牌,牌中须表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生产日期、设备编号、设备高度、施工里程、施工内容(墩号、桩号)、技术要求(桩长等)、操作人员、现场负责人、防护人员等。状态牌由施工单位按上海铁路局《标准化工地》中有关展示牌的要求统一制作,设置在大型机械正常停放位置。

5、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熟悉本机的构造、原理、性能及安全技术要求,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属特种机械设备的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教育、培训、考试要形成记录和台帐备查。

6、大型机械设备进场检查。大型施工机械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自检合格报监理单位审批,审批合格报宁启指挥部备案。施工单位针对各类大型施工机械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应贴挂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7、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承担。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当在省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8、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建立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监管台帐,全过程地监控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状态。对于特种设备、临近既有线的大型设备在施工单位安全质量包保责任表的基础上建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包保体系,落实责任人,并报宁启指挥部核备。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方案和使用条件的审查,特别要做好对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审查工作。同时,要做好对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台帐、各种合格证、检查报告等的检查,切实发挥好监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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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设备的技术状态和使用管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值、成本、消耗、质量、安全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有着直接的关系。在工程施工领域,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使得总承包单位在机械管理中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因此,做好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是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一个重要环节,现就对公司施工现场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谈谈看法。

一、 施工现场设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不完善,考核办法不健全

一是部分项目部缺乏完整、严格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对机械设备的台账、技术资料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尚未完善,管理工作无章可循、管理无序。二是制度缺乏强制性和可操作性。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合,有许多制度定得很原则,但没有具体可操作的规范,让人无所适从。表现在原则性、一般性的要求多,对不执行制度或违反了管理制度,缺乏具体强制性的规定约束。三是制度缺乏配套措施。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没有形成一个周详细致的严密系统,工程项目往往点多线长,设备、人员调动频繁,而施工企业却普遍存在着管理班子不全,人员力量薄弱等现象,制度和考核办法缺乏执行力度。

2、安装、拆卸资料不完善现象突出

部分项目部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资料未经过项目部检查核验就直接上报到集团公司审核。资质不符合要求,方案不完整,签字不完善,相关的安全协议不合理等现象普遍存在。

2、管理人员专业不强,操作人员素质不高

一是严重缺乏优秀的机械管理人员,多数施工项目是由安全员或者其他乐鱼体育人员兼机械设备管理员,缺乏专业知识,导致管理上混乱。二是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文化层次较低,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就直接上岗现象普遍。三是施工企业注重眼前效益,忽视长远利益,缺乏对特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操作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不强。

3、设备维修保养滞后,浪费严重

目前公司项目大型机械设备基本是从租赁公司租赁来的设备。一方面不少租赁设备单位对机械设备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缺少专职并常驻施工现场的设备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与保养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现场,凭印象填写安全检查表,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一定的设备安全隐患,项目部缺少专人负责督促和日常工作的安排。

二、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措施

1、建立健全并优化管理制度

为提高机械设备管理水平,应坚持以“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一是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特种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范为依据,加强学习,提高意识,分清责任主体。二是梳理和优化大型机械设备管理措施,细化梳理管理流程,并将管理责任分解,层层落实职责到人。同时,明确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考评、奖罚措施,完善以常规督促、专项监督、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为有机整体的监督机制,为日常管理打好基础。

2、加强设备租赁单位管理

选择一家好的设备租赁单位会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施工项目在设备选型方面应遵循“先进、适用、经济”的原则,从源头抓起,优化选型,比质比价,比如:建立分包合格商名录,然后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严格筛选分包队伍,最终确定管理好、设备新、资质全、信誉好的合格设备单位。同时,全面落实对机械设备租赁单位的考核力度。施工企业应定期对设备租赁单位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较多、管理较差的设备单位采取一定措施,督促其发挥管理优势。

3、 科学配备机械管理人员

合理配备机械管理人员是管好、用好机械设备的前提和基础。施工企业应明确分管设备的领导,明确施工所需的设备管理和操作岗位,同时根据项目的特点,配备相应管理工作人员和有责任心、有管理经验、懂技术并且会操作的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这不仅会影响机械设备的技术使用,还直接关系到施工工程安全生产。

4、抓好各级信息反馈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设备租赁单位开展对现场机械设备的全面检查工作,为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提供重要保障。公司应根据工程项目编制的使用计划,建立健全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台帐、信息卡和技术档案,随时准确地掌握项目机械设备的数量、技术状况、取证和维修保养情况。对工期紧、安全难度大、群塔作业多的项目,可以采用更加先进的管理技术,保障设备的正常使用与运行,如:对大型起重设备设备安装GPS远程跟踪定位系统,了解全过程监控设备使用运转情况,监督设备是否在不具备施工条件下违章作业和记载统计设备日常使用运转记录,从而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工作。

5、强化过程管理与控制

一是要做好日常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针对性。施工企业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与安全操作规程。还要做好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让他们熟悉设备、熟练管理。

二是严格把好特殊工种的准入关。加强对特殊工种证件的审核力度。对进场的特殊工种,应组织相应的教育培训和相关考核工作,核实特殊工种证件的真实性,坚决杜绝持假证上岗现象,从源头上控制机械设备操作失误。

三是注重设备进出、场把关。机械设备进场前期,施工企业应对机械设备租赁单位进行前期考察,对设备租赁单位的资质和实力进行核准,经查验合格后再履行入场手续,进出场机械设备必须执行登记备案制,租赁双方应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五是加强设备安装(加节)、拆卸过程监控。项目部、设备租赁单位必须委派专人设备安装、拆卸过程现场旁站监督,项目部对安拆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拆卸)人员资格证进行核查。监督安拆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按照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安装、拆卸作业的有权责令停止。

四是狠抓专项治理。公司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反“三违”活动,按照“找问题、定措施、抓落实、出成效”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定期对项目部和设备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不断加强对设备的巡检、月检和专项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五是贯彻以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相关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为避免项目出现“重使用、轻保养”的现象,公司还应加强对设备单位、项目经理、机械设备管理员等进行考核,落实奖惩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

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为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实到实处,公司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和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并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要始终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对玩忽职守,给安全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做到事故清,责任明。

机械设备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人员的全面参与,积极配合,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更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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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安全施工?

机械设备是现代化建筑工程施工的根本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施工是保证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制定制度化安全管理标准是保证工程安全施工有效措施。

现代化的建筑工程施工都离不开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是提高施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必要保证。保障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使用,防止施工设备事故发生是每个施工单位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多年的现场施工经验,谈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和管理的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性文件

目前应准照执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8、《钢丝绳报废标准》GB5972-86.各施工企业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此执行。

二、建立现场规章制度

建筑企业现场机械管理中应制定有效的现场管理制度,重点条款如下:

1、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配备专职(兼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

3、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技术交底、交接班、维护保养、检查、资料管理等)。

4、主要机械设备(含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混凝土搅拌楼(站)、混凝土泵、混凝土泵车、装载机、挖掘机、桩工机械等)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一般机械设备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多班作业的交接班制度。

5、施工现场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编制机械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施。

7、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应做到正确使用和安全运行,严禁拼装设备和超负荷使用。

8、任何人员不得命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对违反规定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9、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施工机具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

10、严禁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修理时应挂牌标识,并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机械设备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特种设备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应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11、施工现场长期停用的设备,必须拆除电源,并办理封存手续。

三、机械管理项目职责制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项目机械设备安全使用负全面责任;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对项目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负责;项目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对项目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负责。

1、贯彻落实国家、地方、企业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2、落实设备需用计划,负责组织设备进出场,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认真做好交接及安装验收工作,并做好验收记录,建立完善现场机械设备台帐。

3、做好设备使用安全技术交底,检验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性,并监督作业人员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4、组织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巡查,周检查、月全面检查,及时组织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消除机械设备安全隐患。

5、做好设备使用、维修的原始记录、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

6、负责处理一般机械事故,配合处理严重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四、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基本条件

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不论机械设备来源是企业自有机械设备、还是外部租赁机械设备(包括分包单位租赁机械设备)、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必须要纳入项目总包安全管理体系,并实施监督管理。

1、严格制定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准入条件。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必须是具有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租赁)等证照齐全的、经济技术实力较强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的法人组织。

2、租赁的设备必须是国家规定的生产厂家,租赁设备必须具有厂家的制造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有关档案、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应有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检测合格证或鉴定报告等文件。

3、严禁使用国家明文规定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或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

4、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随机工具及备件应齐全,各种限位、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报警和信号装置等齐全、灵敏、有效。机械、电气安全性能、安全保护装置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要求。

5、自行研制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设计计算书和加工工艺图,由企业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相关部门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7、进场的机械设备,应由租用双方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职责。

五、机械设备现场施工的安全要求

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图要求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基础(座)必须稳固,并符合出厂说明书和设计要求,其安装、停放场地应平整、清洁、无障碍物、排水良好。

2、机械设备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机械设备周边应留有符合规定的作业和维修空间,作业通道应保持畅通,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符合安全卫生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及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机械设备使用中所需的辅助设施,移动式起重机的路基,固定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混凝土基础等均应符合验收标准,机械设备的安装、停放及防护棚搭设应符合使用和安全要求。

4、施工现场宜设置机械设备修理车间或修理点(包括小型料具库)和操作人员休息室。

5、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6、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起重机、砼输送泵车和桩工机械等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其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六、施工前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

1、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规定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填写试验验收记录,经试验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2、机械设备应由相应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单位安装。

3、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报请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施工现场必须制订机械设备分级安全检查制度,既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检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自查和监督检查。

5、机械设备检查形式:日巡检、周检、月全面检查等,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严禁带病运转。

6、施工现场每月组织一次月度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金属结构和焊缝有无变形和开裂;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吊钩、抓斗、钢丝绳、滑轮组、索具、吊具等有无损伤;配电线路、集电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顶升机构,主要受力部件有无异常和损伤;轨道的安全状况等。停用一月以上的,使用前应做好上列检查。

7、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在用的机械设备进行日巡检,发现有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转异常、保养不良、事故隐患、记录不全等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排除,并作好检查记录。

8、操作人员每天进行例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限位器、制动器、离合器、控制器以及联锁装置、通讯装置、报警装置和防断绳装置的安全性能,轨道的安全状况,钢丝绳、索具、吊具的安全状况,行走电缆的绝缘及损坏情况,各部位的润滑情况等。

9、大型施工项目及以上应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10、机械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并严格执行,不得违章指挥;作业人员(包括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维修人员、起重工和电工等)必须熟悉相关安全技术规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并保持作业区整洁和安全设施的完整。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许可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特点是工期短,任务重,工程地点变动大,工人和机械设备流动性大,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机械设备安全施工的基本要求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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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中使用各类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龙门架(井架)物料提升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起重机械设备。公司经理部和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有公司质安科负责。

第三条

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项目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并负责制定相关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条

公司所属项目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使用、安装和我检验检测除接受公司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外,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备采购与报废

第五条

公司所属项目部或者个人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生产的质量合格产品。未实行许可生产的产品应具有省级上有关部门的产品鉴定书。购买进口设备,应当通过商检,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购买: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二、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禁止使用的;三、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四、安全保护装置配备不齐全的。

第六条

项目部自行研制制造用于特殊工程施工的非定型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设计图和设计计算书,由公司技术部组织专家论证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

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或项目部购买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当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具备以下内容:一、原始资料,包括购买合同、使用维修、及安装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许可生产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交接验收记录等;二、设备履历书,包括历次大修理、改造记录、运转时间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调试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等;三、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及其它资料。

第八条

公司所属设备租赁公司应当对出租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合格的方能出租。出租时应向承租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租赁双方在签订租合同时,应当明确各自安全、使用、安装、拆卸及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第九条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一、国家和本省市明令淘汰的;二、主要结构件应力超过原计算应力15%的;三、主要结构件腐蚀深度达原厚度10%的;四、存在其他严重事故隐患的。报废后起重机械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

第三章安装与拆卸

第十条

公司所属项目部起重机械设备地基基础施工方案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

项目部对从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应审查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分包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施工内容。

第十二条

项目部应当依照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检查监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分包单位,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位移、顶升、附着、拆卸等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作业过程的安全负监管责任。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分包单位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公司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项目部应当设备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地质资料、施工平面图及隐蔽工程验收报告。

第十三条

设备安装单位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项目部负责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单位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的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现场管理人员与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的拆装工艺。

第四章检验检测与验收

第十六条

起重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项目部应当要求安装单位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安拆单位相项目部进行起重机械设备移交前,项目部应委托具有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查资格的检测机构对安装的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与检测机构、安装单位及设备产权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经验收后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收集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包括下列文件:一、安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和安拆人员证件。二、安装或拆卸合同;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四、安装验收资料;五、检测资料(检验报告书)六、移交使用的文件。

第十八条

检测单位交给项目部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应当由相关的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签署。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第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项目部,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经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项目部应当将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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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一级,二级,三级承包资质分别承接工程范围有何规定

三个资质等级承接工程范围不同。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35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 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10 千伏以下变配电站 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

扩展资料

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具备资质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企业可以申请成为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一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承担各类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及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二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承担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和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大型设备进场未报审不符合什么条件

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1)承包商按照投标书的约定制定大型设备进场计划并经承包商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批准后,报监理组和监理项目部审核。(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已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予以审批。如不能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则要求重新制定大型设备进场计划。(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业主代表审批。(4)承包商根据审批结果,组织大型设备进场,并根据设备性能、使用情况等对设备进行检测;对涉及安全的大型设备,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检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备案。(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照承包商投标承诺,根据工程需要,结合工程进展情况、对承包商进场大型设备进行实物验证。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安全有隐患,应督促承包商整改并按程序重新验收。(6)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业主代表审批,同意后设备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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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

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

大型设备进场报验制度

(1)承包商按照投标书的约定制定大型设备进场计划并经承包商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批准后,报监理组和监理项目部审核。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已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予以审批。如不能满足施工进度需要,则要求重新制定大型设备进场计划。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业主代表审批。

(4)承包商根据审批结果,组织大型设备进场,并根据设备性能、使用情况等对设备进行检测;对涉及安全的大型设备,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检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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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照承包商投标承诺,根据工程需要,结合工程进展情况、对承包商进场大型设备进行实物验证。如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安全有隐患,应督促承包商整改并按程序重新验收。

(6)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业